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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广大读者乃至所有红学家的心目中,大概谁都会这样认为,曹雪芹是讴歌恋爱自由、高举婚姻自主旗帜的勇士。例如,有论者指出:“《红楼梦》的可贵之处,还不仅仅揭露了封建婚姻制度下所产生的种种悲剧,它还提出了一些在当时还只是属于一种理想的婚姻要求”(曾扬华:《红楼梦引论》,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年版)“《红楼梦》作者通过宝黛所颂扬的是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。”(应必诚语,引见巴金等著《我读红楼梦》,天津人民出版社年版)“作者通过贾、林悲剧的描写,揭露和抨击了腐朽、反动的封建婚姻制度,揭露了封建统治阶级的种种罪恶,从而表现了贾、林爱情婚姻悲剧的重大社会意义“(六省市十一院校合编:《中国文学简史》,黑龙江人民出版社年版)。
但是,如果我们仔细玩味《红楼梦》的一些情节,可以发现,似乎并不是那么回事。“河东吼”大闹“金陵好大雪”:令人不解《红楼梦》第四回讲到,拐子将拐来养了近十年的小英莲“一人两卖”,同时卖给了薛蟠与冯渊:他意欲卷了两家的银子,再逃往他省,谁知又不曾走脱,两家拿住,打了个臭死,都不肯收银,只要领人。那薛家公子岂是让人的,便喝令下人一打,将冯公子打了个稀烂,抬回去三日死了。这薛公子原是早已择下日子要上京的,头起身两日前,就偶然遇见了这丫头,意欲买了进京的,谁知闹出这事来。既打了冯公子,夺了丫头,他便没事人一般,只管带了家眷走他的路。这里他自有弟兄奴仆在此料理,也并非为此而逃,这些些小事,值得他一逃走的。——这就是呆霸王给古今千百万读者的第一印象:性情暴躁,为所欲为,逆我者亡,小事一桩!
从文中看,薛蟠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混混!可是,令人匪夷所思的是,在社会上横行霸道,视打人为儿戏的这个薛蟠,在家里却败在老婆夏金桂手下!夏金桂一进薛家的门,就拿出威风来,钤压众人,给了薛蟠一个下马威。“至两月之后,便觉薛蟠的气概渐次的低矮了下去。”接着,夏金桂又借故胡闹了一次之后,薛蟠“便加倍小心,气概不免又矮了半截下来。那金桂见丈夫旗纛渐倒,婆婆良善,也就渐渐的持戈试马起来。先时不过挟制薛蟠,后来倚娇作媚,将及薛姨妈,后将至宝钗。“长此以往,夏金桂愈加变本加厉,撒泼打滚,无所不闹,将薛家搅得鸡犬不宁,不得安生,“薛蟠一身难以两顾,徘徊观望于二者之间,十分闹得无法,便出门躲在外厢。”薛蟠碗砸当槽儿的案件就发生在他出门躲老婆的时候。
薛蟠碗砸当槽儿,固然是性格、脾气使然,但是,如果有个贤惠的太太在家里扶助他,或许不会闹出这桩使他倾家荡产的倒标事。薛蟠出门之后,夏金桂还是不停歇地闹,丑闻百出,家无宁日。最后是自作自受,本想用一碗毒面毒死香菱,没想到神差鬼使,竟被不知蹊跷的宝蟾掉了“包”,反而断送了自己的生翻遍《红楼梦》,最恶劣的夫妻关系莫如薛蟠、夏金桂这两口子!可是,最令人不解的也是这两口子!因为,这两口子,是四大家族中,也是《红楼梦》中,唯一的自由恋爱、自主婚姻!如此说来,薛蟠的这宗婚姻就是“属于一种理想的婚姻要求”!可是,曹雪芹却残忍地让书中唯一得到实现的“理想的婚姻要求”这两口子走向闹剧、走向荒谬!如果说,作者“通过宝黛所颂扬的是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”,那么,“薛夏婚姻“正是这么一种“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”,作者通过薛夏婚姻所要表达的又是什么呢?
以我等俗人来看,为了“颂扬”“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“或者是“理想的婚姻要求”,曹雪芹他怎么可以把它描绘成失败的婚姻呢?如果作者想要通过薛夏婚姻的闹剧来鞭挞、揭示薛家的腐朽没落,完全可以把这宗婚姻写成父母之命的包办婚姻嘛!“金玉良缘”与“木石前盟”之争:难于解答的选择题如果不是先人为主的话,我想,就是对宝玉、黛玉、宝钗婚姻悲剧的描写,也未必说明曹雪芹是颂扬“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”的。宝玉和黛玉的关系,正可谓青梅竹马,两小无猜,志同道合,心心相印。他们的爱情,无疑是真挚的,动人的,应该绽放出最美丽、最芳香的花朵,收获最丰硕、最甜美的果实:他们的感情,理应得到亲人的理解,得到家庭的支持,得到读者的喝彩。
可是,曹雪芹是否完全赞同“木石前盟”呢?
对此,曹雪芹似乎没有明确表态。但是,却设置了假如宝黛结婚之后的种种荒谬性。林黛玉患肺结核和忧郁症已多年,到了该谈婚论嫁之时,病得已经相当严重:咳嗽、咯血、潮红、消瘦、失眠、怔忡。可以想象,林黛玉就是如愿以偿地跟贾宝玉结成夫妻,又还能活多少个日子呢?因为当时还没有发明治疗结核病的特效药。就算还能活上一年半载,也不可能生一男半女,传宗接代;就算还能生养,也未必能够生下强壮健康的后代吧?一这可是俗世凡人的大忌!鉴于此,假如贾宝玉真的跟林黛玉结婚了,他也迟早要回到现实生活中来,你说他不后悔这桩婚事才怪呢!更何况,林黛玉还有小气、多疑的性格弱点。
这种性情的人,在贾府这样的大家庭中,怎么能处理好上下、左右、尊卑、主奴、亲疏、内外等种种复杂、微妙的关系?怎么能够运筹谋划好家族的发展与兴旺?早在第二回,冷子兴就感慨地说过:贾府“如今生齿日繁,事务日盛,主仆上下,安富尊荣者尽多,运筹谋画者无一,其日用排场费用,又不能将就省俭,如今外面的架子虽未甚倒,内囊却也尽上来了。”一个贾宝玉已经不吃人间烟火,不思仕途经济,终日沉醉于“眼前春色梦中人”的世界,如果他的太太又是这么个不会谋划、不会处世的娇小姐,这日子怎么过?正如贾母所评价的:“林丫头的乖僻,虽也是他的好处,我的心里不把林丫头配他,也是为这点子,况且林丫头这样虚弱,恐不是有寿的。”“要赌灵怪儿,也和宝丫头不差什么;要賭宽厚待人里头,却不济他宝姐姐有耽待、有尽让了。”在婚姻、家庭、世俗生活面前,仅仅有爱情还是不够的。
宝黛的爱情,是如此地缺乏物质基础,缺乏“可持续发展”的基本条件。其结局,必然是不尽人意的,悲剧的。与薛夏婚姻的失败相比,或许有质的区别,其实,就二者对于家庭伤害的严重性来说,却是同质的。贾宝玉或许可以暂时这样对待自己的爱情与婚姻。但是,现实生活中的贾母,贾府的最高权力代表,她怎么会理解、同意,支持这种柏拉图式的爱情呢?对于宝玉的对象选择条件,贾母有过多次的指示:不管他根基富贵,只要模样儿配的……性格儿,难得好的。也别论远近亲戚,什么穷啊富的,只要深知那姑娘的脾性儿好、模样儿周正的。贾母称赞薛宝钗性格温厚和平,认为如果都像宝丫头那样的心胸、脾气“真是百里挑一的!……哪给人家作了媳妇儿,怎么叫公婆不疼、家里上上下下的不宾服呢?“对比之下,林黛玉所缺乏的,正是薛宝钗所拥有的,也正是世俗的婚姻所需要的,贾府家族兴旺、家业发展所需要的。
所以,“只有宝丫头最妥”,金玉良缘,无可厚非!况且,贾宝玉跟薛宝钗不但没有任何过节,而且有相当深厚的感情基础。《红楼梦》中这方面的描绘也不在少数。例如,第二十八回写到,宝玉在贾母房中,向宝钗要求“我瞧瞧你的红麝串子”,“可巧宝钗左腕上笼着一串,见宝玉问他,少不得褪了下来”一宝钗生的肌肤丰泽,容易褪不下来,宝玉在旁边看着雪白一段酥臂,不觉动了羡慕之心,暗暗想道:“这个膀子要长在林妹妹身上,或者还得摸一摸,偏长在他身上。”正是恨没福摸得,忽然想起“金玉”一事来,再看看宝钗形容,只见脸若银盆,眼同水杏,唇不点而含丹,眉不画而翠,比黛玉另具一种妩媚风流,不觉就呆了,宝钗褪下串子来递与他也忘了接。宝钗见他怔了,自己倒不好意思的,丢下串子,回身才要走,只见黛玉蹬着门槛子,嘴里咬着绢子笑呢。
再如,第九十一回写到,宝玉跟黛玉讲起刚才薛姨妈见了他“也不象先时亲热。今日我问起宝姐姐的病来,他不过笑了一笑,并不答言。难道怪我这两天没去瞧他么”?黛玉猜测有这种可能,但是,宝玉当即就发表不同看法:宝玉道:“这样难道宝姐姐便不和我好了不成?”黛玉道:“他和你好不好我却不知,我也不过是照理而论。”宝玉听了,瞪着眼呆了半晌。……只见宝玉把眉一皱,把脚一跺,道:“我想这个人生他做什么!天地间没有了我,倒也干净!”很多事实可以证明,宝玉对宝钗的爱慕并非不深,只不过是仅次于黛玉罢了。如果是站在为人父母的立场和现实生活的考虑,恐怕当今每个人都不会忍心说贾母的不是。曹雪芹为什么要将黛玉与宝钗的基本条件如此绝对化?难道曹雪芹真的完全反对这桩由贾母包办的“金玉良缘”吗?
依我看,贾母的“心”是好的,她的“包办”并无错误。其错在方法问题上,对贾宝玉没有做半点的思想说服,而是搞神秘主义,用“调包计”这样的超级玩笑戏弄、伤害了宝玉的自尊心!鲁迅先生说过,悲剧是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。在这场婚姻悲剧中,被毁灭的又何止是宝、黛二人呢?同时被毁灭的,还有宝钗的聪敏与贤惠,贾母的责任与苦心,难道这些不也都是“有价值的东西”吗?我们不妨仔细审视一番,这场悲剧,从头至尾,作者何曾明确地非此即彼地表示了反对什么或支持什么?其实,他只是留下了一一个千古人间均难于解答的问题:青年人重爱情重感情而不顾一切,长辈则是重理性重现实而不惜违背儿女的意愿。熊掌与鱼不可兼得。
可惜的是,读者们早被刻骨铭心的宝黛爱情打动了心扉,因而放弃了对爱情、婚姻、家庭的理性思考,误解了曹雪芹的本意。